| 重庆市外经贸委 重庆市科委关于做好2006年《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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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30 14:56 文章来源:渝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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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外经贸发〔2006〕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外经委(办、局)、科委(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集中落实优惠政策,促进技术创新,加快我市具有地方技术、市场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我市拟在2003版《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基础上,制定《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版(以下称地方目录)。现将申报列入地方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一、地方目录产品选择原则
(一)已评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并有出口实绩;
(二)已评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并有较大出口潜力;
(三)科技含量高,有出口实绩;
(四)已列入国家目录产品
二、对列入地方目录的产品的政策支持
对列入我市地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由市级有关部门集成政策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优先给予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认证、参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优先推荐进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三、申报程序(暂行)
(一)各区县外经贸委、科委组织申报产品;
(二)科技兴贸成员单位推荐产品;
(三)企业自行申报产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齐全、真实,字迹、表述清楚(产品主导技术指标);
(二)对拟申请列入《地方目录》的未出口产品,需报送海关的《预归类决定书》
五、(地方目录)制定工作由重庆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海关负责。
六、报送时间: 2006年4月30日以前报送市外经委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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